12月15日,中法商标异议程序及案例研讨会在国家工商总局举行,商标局副局长侯丽叶主持了会议。研讨会上,法国工业产权局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专家分别就中法两国的商标异议程序进行介绍并进行案例讨论,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也派代表参加了研讨会。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法国国家工业产权局(INPI)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2002年7月,双方在法国干邑市召开的第十六次中法商标工作组会议上达成意向,联合举办一次“商标异议审查研讨会”,交流立体商标、驰名商标等异议案例的审查经验。2004年的第十七次中法商标工作组会议和2005年的第十八次中法商标工作组会议分别将异议研讨会列入会议议程,作为双方交流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侯丽叶在研讨会上表示,经过4年的准备,相信此次研讨会会更加成熟。 研讨会上,中法双方专家就立体商标、驰名商标等审查经验进行了积极探讨。商标局不少参会人员表示,此次研讨会的举办非常及时。法方的非传统商标工作比中国起步早,发展成熟,有很多地方值得中方借鉴。中方会努力借鉴法方的经验,少走弯路。通过与法国工业产权局的探讨,相信会进一步促进我国商标法修改工作的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