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须知
企事业单位办理有关商标事宜,应提交材料如下:
申请商标注册: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所申报商品或服务内容)。
3、商标图样(黑白墨稿十五张)。
4、申请药品商标注册的,应附送卫生行政部门发给的证明文件。
5、申请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烟丝的商标注册,应附送国家烟草主管机关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
申请商标续展:
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商标注册证原件。
3、原注册商标图样八张。
申请商标注册人名义变更:
1、《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当地工商局出具的注册人名义已变更的证明。
申请商标注册人地址变更:
《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申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表》四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许可合同原件一份。
3、《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
4、商标图样五张。
申请商标注销:
1、《商标注销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商标注册证》原件。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
1、《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三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复审理由及相关证据一式三份。
商标异议:
1、《商标异议申请书》四份,《商标代理委托书》三份。
2、刊登在《商标公告》上的被异议商标复印件三份。
3、异议理由及相关证据一式三份。
4、商标注册证及异议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交齐全后,商标事务所将代为办理填写申请书、向国家商标局申报、领取注册证等其它一切事宜。如遇特殊情况,商标事务所将及时与企业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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